研究實作

研究實作課程

一、設置目的:為鼓勵學生培養自學精神、研究能力及專業興趣,訂定研究實作課程

二、為鼓勵學生培養自學精神、研究能力及專業興趣,訂定研究實作課程。

三、本課程學分修讀與採計原則:

  • 本課程包含研究實作(一)、研究實作(二)、研究實作(三)及研究實作(四),課程依序修讀。
  • 大學部學生修讀本課程,至多得採計4學分,學分認列畢業學分。
  • 學生修讀期限:四技為第一學年下學期至第四學年下學期,二技為第一學年上學期至第二學年下學期,每學期至多修讀1學分。

研究實作課程實施辦法.pdf

研究實作課程學生修課申請表.docx